尔耘

Steel True Blade Straight/Warm Heart Cool Mind
殷红如血 深灰似铁

【读书笔记】读银色马,以及一个福迷的表白

许久没写这个东西,果然是因为最近没怎么看书。而这一篇也不过是炒冷饭而已,老早把中文版读过两三遍然后再看一下英文,最后得出了一点点感想。

于我而言,《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常读常新的读物,听起来有点神奇不是?一般人们都会说把《红楼梦》读个许多遍,此中有深意有各种悬念,有许许多多的人值得怜惜亦有许许多多感慨在时光中化开。而福书算什么?侦探故事真的有读第二遍的必要吗?知道了故事的答案为什么还想看呢?

从初中开始写关于福尔摩斯的感想,初一有命题周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然后我就写了福侦探,然后初三无聊在家写了一篇有关福尔摩斯的长长的日记,回忆看福书的时光。

到了高中,周记里再一次向老师安利了福尔摩斯,日记更是越写越长,翻起来依稀有五六页,全部都是一些又认真又调侃的话。

Come on,the game is afoot.

我曾经说福尔摩斯是这个世界上塑造出来的最伟大的侦探形象之一,其实应该是没有之一。我再没有看到谁像福尔摩斯一样,不仅是智慧,不仅是推理,他几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给予我们一种又骄傲又温暖的向往。

从19世纪诞生的侦探先生,到如今仍被许多人深深地爱着,而这个由每一代福迷继承的游戏,仍将进行下去。

这都是我说过无数次的话。

在这里请允许我说一些不满的话吧。在一个真正热爱他的人眼里,现在许许多多的所谓“喜欢福尔摩斯的人”,都是不及格的。喜欢福尔摩斯“高智商反社会人格”的人、喜欢福华你爱我我爱你的人、认为福尔摩斯只具备理性而是个感情白痴的人……在我眼里你们爱的都不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对社会的冷嘲热讽当中隐藏着他的责任感和真实热诚,福尔摩斯的判断不仅是理性的他也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的,他不是情商低他很会套近乎……一个高尚勇敢硬气又温暖的人。其实我总觉得没有办法表达出他来,就这样吧。

还是先讲《银色马》吧,一篇非常有趣的文章,作为回忆录的开篇,确实比冒险史开头那篇有名的《波西米亚丑闻》要实际并有趣得多。

银色马讲的是一匹名马在赛马前失踪,并且它的驯养师遇害的案件,中间混进来了一个倒霉的小伙子。老福在这件案子里的思路十分清晰易懂,断案步骤也是干脆利落。我很乐意在这里梳理一下。

第一步,老福并没有在案子一发生便跑到出事地点,因为他起初相信那么有名好认的一匹马会有人送回来,然后抓住那个送马回来的人便可水落石出。然而他失算了,马没有回来,倒是一个倒霉的小伙子被抓起来,因为他在出事当晚去过驯养师家里并且鬼鬼祟祟探听消息,他的外套不幸被发现在出事的地点。

于是老福和华生出发了,仅仅一天便掌握了他要的事实,而这其中的推断依靠的是对常识的认知以及训练有素的思维逻辑。

第一个重要事实:麻倒看马小童的药物有不轻的味道,而当晚的晚餐却正是能掩盖味道的咖喱。这一条是福尔摩斯相信身为外人的小伙子无法料到晚饭吃咖喱而下药,而下药人明显是有权决定晚饭的驯养师夫妇其中一人。

第二,狗没有叫。这一个也是老福最后提醒警探的事实,狗为什么没有叫,这才是值得注意的。明显,是因为带走马的是家里人。很简单的事实,当时却并没有人注意到并清除其中的线索。

第三,死去的驯养师口袋里的东西,重要的是两样,一把精细的小刀,和几张朋友的账单,蕴藏着案件的事实和动机。

第四,作为辅证的,羊圈里跛脚的羊。

我还是先讲讲马是怎么找到的然后再揭晓谜底吧。

为什么警察们都找不到马,福尔摩斯用一个傍晚就搞定了。据老福认真又好玩的话来说是“华生你看看,这就是想象的重要性了”。

“马是群居动物,这一带有两个马场,既然它没有回原来的马场,那么它一定是在另一个马场了。”

然后福尔摩斯和华生慢慢散着步走向另一边的马场,然后在靠近那个马场的泥地找到了马蹄印。

你看,事情就是那么简单。

我仿佛可以看到福尔摩斯调皮的微笑。

和藏马的马场主的对话又是另一段萌故事了。老福总是可以戳到我的萌点。

“‘Ten minutes’talk with you, my good sir," said Holmes in the sweetest of voices.

来来来告诉我谁说他低情商(微笑)。

马找到了还先不领回来,要先捉弄一下那边丢马的老爷。没办法,谁让老爷嫌弃福尔摩斯的办案手法来着,态度不好,老福表示我不高兴了,开个玩笑怎样,反正马还不是我找回来的。

“我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开玩笑。”

那么我现在来揭晓这件案子的真相吧。事实是,驯马师在外头有了个十分奢侈的情妇,因而铤而走险想要稍稍地在夺冠大热银色马的后腿上动刀子,然后在赛马中给别的马下注卑鄙地获取暴利。结果在那个动手的风雨夜,银色马可能由于野性的直觉,抑或被要动刀子所以点起的烛光惊吓到,往蹲下的驯马师脑门重重地踢了一下然后撒脚跑了,然后被对面马场藏了起来。这就是整件案子的始末。

精细的小刀无法当作凶器,而是拿来做小手术的。羊圈里跛了脚的羊是动刀前的试验品。而关于账单,老福说,没有人会把别人的账单放在随身口袋里。于是他又尽职尽责地拿了张驯马师的照片去开单子的店里核实,发现果然如此。

感叹一句,非常完整的案子,真的是非常有趣,其中清楚的证据和逻辑让人看来非常舒心愉快。说那么多其实感兴趣的人可以去看一下原文。


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到大学三年级,从十岁到二十一岁,人生过半的时间和福尔摩斯相识相伴,并且我确信对于福尔摩斯的喜爱不会消失。这种喜爱也并非从一而终的,曾经我将老福当做全世界最厉害的人,提到他简直眼睛发亮;往后我又为他的恶习头痛不已,觉得这些缺点于他的形象太有害了,因而想要向别人隐瞒;再之后我看到了他很多很多的“萌点”,各种调皮的恶作剧,成功结案时愉悦的神态,或者窝在沙发里抽一晚上烟最后真诚地觉得自己蠢透了的那个时候……谈起来似乎还有些许甜蜜。到了最后我闯入了一个地方,一个叫“福尔摩斯吧”的贴吧,仿佛带着刺的地方。我刚开始也委屈过,觉得惊讶觉得不爽,怎么可以爆粗呢怎么可以这样骂人呢我犯了什么错吗,我甚至不敢发言。好吧老实说其实我还是一个潜水党。其实我对福尔摩斯的喜爱,在那里根本不算得什么,那里有一些真的了不起的人,较真,有见识。我默默翻过很多文章,然后一直看着他们和那些无聊的路人,无脑粉撕逼,然后有所收获。如今我对福尔摩斯的一些看法,我觉得和那里是有关系的,分不清到底是我本来就有那样的想法还是他们影响了我,我觉得至少,我能够接受他们的一些看法吧。

然后老福在我眼里终于成为一个更丰富的福尔摩斯先生,他不仅有着年轻时的机警与风度,也有着老去的面容。他有尖锐的个性,也有着很温暖的力量。他并不是那种很圣母很宽容的人,但是你觉得他的热诚与正直足以让你得到勇气。

他有忽悠人的“阁楼论”,有文艺富有美学感慨的“玫瑰颂”,亦有坚强充满乐观精神的“东风颂”。

道尔用他的精神丰富了这个人物,福尔摩斯带着这些美好的品质穿越时空活在这里。

Thank goodness, the game is afoot.



#于是乎这篇算是大学写的福尔摩斯感想了,哈哈,算交差了23333

#写完了身心愉悦,希望下次写的时候又有新的思考


评论(1)

热度(2)